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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6地市上演“抢人大战”,落户“零门槛”、租房购房补贴花样不断

文章发布于:2019-10-26 01:34:14

众所周知,人口是经济增长的关键要素,其流向的变化,也是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从上半年26省份公布的2018年人口数据来看,人口机械增长呈现负数的有9个省市。其中,北京和山东净流出人口占据了前两位,分别为22.25万和19.55万。


(图片来源于网络)


作为北方区域中的人口大省,山东多年来GDP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广东和江苏,是北方区域中的第一名。从山东的人口情况来看,济南和青岛作为“双子星”城市,人口吸附能力相对较强,属于人口净流入的城市;菏泽市在2018年全国净流出人口排行榜中位居第11位,是山东省中典型的人口外溢城市。


(图片来源于网络)


对于人口流向呈现负增长现象的山东来说,留住人才是下一步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事实上,自2017年以来,人才争夺战就已经在全国很多二三线城市上演,最近几年山东在人才引进方面也在不断推进。


2017年,武汉、西安、长沙、南京等省会城市率先纷纷撒出诱人的人才“政策红包”,无论是宽松的落户政策,还是优惠的住房政策等,均让各地投入比拼进入白热化。2018年后,人才大战全面扩大,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也开始针对高端人才进行调整引进。2019年之后,全国各级别城市人才大战全面开花。


人才的引进不仅能够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还能够刺激当地的住房市场。从当前来看,房地产市场依然是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而人口作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能够为其不断提供持续动力。有业内人士认为,部分城市出台的人才政策就是变相的放开限购。这样一来,城市间的抢人大战也成为拉动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隐形推手。


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的背景下,各城市之间的“抢人大战”也更加激烈,能够吸引到人口进入城市,其经济和房地产市场势必会形成强有力的支撑。具体到山东来看,除了省会济南一直非常重视人才引进外,其余15地市也在不断推出新的下移政策。

济南:引进人才购房安居补贴最高15万元

落户方面: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四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技术技能资格证明即可落户。具有全日制中专学历(含技工、职业院校毕业学历),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迁济落户。经市人才办认定的各类紧缺急需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社会贡献突出人才及其他各类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均可迁济落户。

1.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设立家庭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其他可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

2.无合法稳定住所且单位无集体户的本科毕业生可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

住房方面:根据济南市出台《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符合扶持条件的人员,自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通过当年起,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3年。对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政府人才公寓的人员,已享受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集聚计划支持的人才,不再纳入补贴范围。符合购房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家庭在济购买首套住房,可分别享受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安居补贴。

青岛:引进人才安家补贴最高30万元

落户方面:2018年,在青岛市市户籍新政出台后,城市户籍准入门槛降低,本科以上人才实现“零门槛”落户,人才落户数量和速度大幅提升。具备以下资格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在青岛市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新区(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落户。

(一)高层次人才

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泰山或齐鲁系列人才工程人选、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等符合《关于印发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8〕27号)的人员。

(二)学历人才

1.50周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

2.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3.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人员。

(三)技术技能人才

1.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2.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3.有接收单位,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

4.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

5.有接收单位,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

6.有接收单位,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有接收单位,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其中,在新区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

住房方面:根据《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8号)规定,对全职引进的国家级、省级技能领军人才,分别给予个人30万元和20万元安家补贴。此外,青岛市为硕士学历及以上青年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对象首次扩大到本科生,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标准予以补贴。

烟台:购房一次性补贴最高6万元

落户方面:本科以上学历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实现了人才落户“零门槛”。

住房方面:对新引进首次在烟台就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标准为副高级职称人才4万元/人,正高级职称人才6万元/人。对新引进的硕士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给予2万元-6万元的购房补贴。

威海:引进人才最高生活津贴5000元/月

落户方面:2018年,新版《威海市居民户口迁移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放宽了购房落户界定条件,并取消了社会保险费缴纳年限、投资纳税税金金额、落户年龄的限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和集体户设立条件。

住房方面:根据威海市公布的《关于深化提升威海英才计划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全职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2000元的生活津贴,对毕业3年内在威海市创业就业的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1000元生活津贴,连续发放3年。

潍坊:最高给予50万元购房补助

落户方面:所有来潍高校(含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技能人才,可到居住社区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对潍坊籍高校毕业生意愿回乡自主创业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地。

住房方面:根据中共潍坊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高层次人才在潍坊市购买首套住房的,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可提高到当地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对自主科技创业人才,按其实际投资额或缴纳税金情况,最高可给予50万元的购房补助。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本着对口原则协调安排工作;属企业人员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暂未就业的,给予每月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期限为3年。

淄博:硕士研究生首次购房给予3万元补贴

落户方面: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来淄博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淄博市城镇地区:

1.淄博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高层次人才;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

3.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

4.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成人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

5.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6.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

住房方面:根据《中共淄博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科学历给予每年6000元的租房补贴,工作起连续享受3年;首次在淄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政府筹集的高层次人才安居房3年内免收租金,物业管理费由业主交纳,水电费等费用由申请人自行缴纳。高层次人才安居房每居住满3年,居住人员应重新提出租住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3年内免租金的政策。硕士研究生给予每年1万元的租房补贴,工作起连续享受3年;首次在淄购房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济宁:对于引进人才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

落户方面:按照《济宁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济宁市的,可以选择在市内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合法稳定住所包括自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及租住的其他商品房;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集体户落户。

住房方面: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强化新旧动能转换人才支撑的实施意见》,对“十大产业”企业、医院、科研院所和市属学校新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200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十大产业”企业新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3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十大产业”企业新聘用的全日制本科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

临沂:给予顶尖人才最高50万元的购房补贴

落户方面:人才落户“零门槛”。

住房方面:按照《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18〕12号)和《临沂市高学历人才津贴操作细则》有关规定,对择业期内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在临沂市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工作满一年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人才津贴,补贴期限3年。此外,对于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最高12万元的薪酬补贴。

择业期内最高给予国内外顶尖人才最高50万元的购房补贴;博士生购买首套房自缴存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择业期内最高给予国内外顶尖人才免租5年住房;对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项目贷款,政府可予以2%的贴息补助。

东营:租住人才公寓5年内实现全额贴租

落户方面:来东营就业创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出国留学人员、市级以上人才工程人选等高层次人才、新旧动能转换项目急需人才可将户口迁入东营市城镇地区。

住房方面:根据《关于完善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意见》(东发〔2016〕33号)《关于实施大学生百千万聚才计划的意见》(东人社发〔2017〕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集聚优秀人才,给予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助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000元。住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5年。

租住人才公寓的各类人才,5年内按照房租的100%补贴给租住人所在企业。超过5年的,按相关部门审定价格的50%进行租房补贴,累计租期一般不超过10年。

泰安:引进人才购买首套房最高补贴15万元

落户方面:按照“先落户、后管理”的原则,人才落户“零门槛”。

住房方面:根据《泰安市新引进重点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泰人才办字[2018]45号)要求,补贴标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每月2000元、1000元、600元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连补3年。补贴按照人才实际在企业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月数计算,每年发放一次。同时,已享受《泰安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泰人才字[2018]3号)中免费周转房、购房优惠的同一人员不得重复享受。

对新引进并在泰安市企业初次就业或创业的40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泰安市首次购房的给予购房补助,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0万元。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泰就业,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首次到市内企业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照每人每月400元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36个月。

德州:引进人才给予2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

落户方面:人才落户“零门槛”。

住房方面:根据《德州市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人才支撑计划》和《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若干办法》规定,根据不同层次人才住房需求,德州市、县规划建设一批高品质人才公寓。山东省“泰山学者”及以上层次的国内外人才,提供100平方米—160平方米的专家公寓;在德自购住房的,给予2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本科生到德州市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以社会保障号码为准),由德州市级财政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其他全日制高校本科生由同级财政每月给予适当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高为5年。

聊城:企业引进人才最高补贴10万元

落户方面: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以及各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急需引进的人才等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正式录(聘)用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住房方面:根据《聊城市招才引智激励政策》,生活补贴上,顶尖人才20000元/月;高端人才5000~10000元/月;企业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2000元/月,“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1000元/月;企业引进的世界技能大赛奖牌获得者1500元/月,国家级首席技师1200元/月,省级首席技师1000元/月。

住房保障上,顶尖人才,可申请租赁160平方米住房,或给予租房补贴3000元/月,或首次自购住房的、一事一议给予购房补贴;高端人才,可申请租赁140平方米住房,或租房补贴2000元/月,或首次自购住房的、按照商品房市场价的20%的优惠幅度给予购房补贴;急需紧缺人才,可申请租赁120平方米住房,或租房补贴1000元/月,或首次自购住房的、按照商品房市场价的20%的优惠幅度给予购房补贴;优秀成长性人才,可租赁人才公寓,前三年分别按基准价的50%、65%、85%收取,第四年按市场价收取;企业全职引进、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在聊购买首套自有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享受商品房市场价20%优惠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开连续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的限制规定,最高贷款限额提高到80万元,保证贷款年限提高至20年,抵押贷款年限提高至30年。

滨州:引进人才在滨州落户首次购房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落户方面:人才落户“零门槛”。

住房方面:关于印发《滨州市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发放生活、租房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二条补助标准和期限规定,凡符合补助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租房补助。经考核认定发放3年。

根据滨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万名大学生进滨州、百名硕博士进事业单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到滨州市企业就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滨州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首次到滨州市自主创办企业(在滨州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企业占股比例不少于30%)、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滨落户首次购房(已缴纳契税)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分三年发放到位。

枣庄:引进人才最高可获得20万元购房补助

落户方面:根据《枣庄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暂行规定》属于“高层次人才”和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急需人才”(以下统称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毕业生(含技工学校),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取得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可以直接落户。

住房方面:根据《枣庄市人才购房补助发放办法(试行)》,来枣庄的人才最高可获得20万元购房补助。毕业5年内到枣庄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购房补助。

日照:博士生研究生工作满五年首次购房补贴15万元

落户方面

1.被日照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合法聘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及日照市急需的高级技术工人、技师或其他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具有大专学历且聘用期满1年,或具有中专学历且聘用期满2年,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也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同时,经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录用或调入的有关人员,应及时为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2.城市各类中高级科技人才和已在城市落户的大中专毕业生自愿到基层乡镇和农村工作的,实行户口来去自由的政策,其户口既可保留在原城市,也可迁往工作地区,也可以再由工作地区迁回原居住城市。

3.凡属日照市引进的人才,到日照工作而不愿在日照落户的,凭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签发的《山东省外来人才聘用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山东省外来人才居住证》,凭证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住房方面: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房租(社保)补贴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由市财政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500元房租(社保)补贴。博士研究生在日照工作满五年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3年内由市财政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400元房租(社保)补贴。在日照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满六个月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每月由同级财政发放800元生活补贴、300元房租(社保)补贴。上述补贴为期三年。

菏泽:购买首套自住用房最高给予5万元补贴

落户方面: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对大中专以上学历人员、专业技能人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行“零门槛”落户,简化落户材料,并兼顾子女落户。

住房方面:针对住房,《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特别规定:来菏泽工作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满3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购买首套自住用房的,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在菏泽创业投资的创新型企业机构,在菏泽中心购买商铺或写字楼可享受10万元的购房补贴。

(山东省各地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从上表统计来看,山东各地市的“抢人战火”愈演愈烈,甚至还有向区县纵深发展的趋势,各区县纷纷出台人才引进政策,为人才引进不断发放红利。


作为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落户政策最直观,山东各地在放开落户的过程中,不仅要将人才引进来,最重要的是留住。如今,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已成为山东各地市人才落户政策的主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凭借户口本、身份证和毕业证即可在市区落户。


除了在落户政策、购房和生活方面给予相应的补助外,山东在引进人才的工作方面也走出了一条新道路,其中部分地市推出的送编制政策颇具诚意。自2018年开始,威海、聊城等城市将优秀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取消考试机制,使人才引入更为灵活;济南、临沂等地也陆续推出人才编制红利,用以引进高端人才等。


专家认为,一个城市引进人才,想要达到使人才长期服务于本城市的目标要求,不仅要确保人才引进来,还要留得住,而留得住的最关键因素就是要有适宜的发展环境,建立起长期发展的优质生态,这样才能形成“人才黏性”,实现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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