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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东方甄选】董责险的经纪人

文章发布于:2023-12-19 07: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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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波哥
财产险干了十多年
发现风险盲区
排除风险隐患
促进安全发展
保护自然环境
东方甄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最近因“小作文”事件登上热搜。事情大体经过就是东方甄选的小编在直播时评论指出主播董宇辉的文案,并非全部由其本人独立完成,文案团队也有贡献。后遭董宇辉否认,并强调小编“胡回复”,并引发董宇辉的支持者与小编的争执。随后东方甄选CEO孙东旭(兼法人代表)直播“开会”,在扔手机的同时,曝光董宇辉的薪酬,维护小编,公开反对饭圈文化。不少人猜测“小作文”事件为东方甄选想打压头部主播,扶植新人主播,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最终以董宇辉回归升职,孙东旭免职CEO收场。
这本是司空见惯的职场斗争,因其新媒体的属性加上董宇辉、俞敏洪的个人影响力,迅速在网络引爆话题。本来这事和我也没什么关系,但因为东方甄选为港股上市企业,此次事件造成了股价波动,则有可能被公众认为会触发董责险。看到圈内朋友对此发表了看法,我也跟个风。
有别于绝对客观中立的观察者立场,我会代入经纪人立场,并尝试用我所学和理赔经验结合公司团队的支持来为委托人提供服务。鉴于该事件的法律责任并非为典型的董责险证券责任,基于证券责任的事故和赔偿分析要素不足,我会从突发事件的应对思路角度,谈经纪人的作用和可以给到的关键建议。也就是说,假设我是东方甄选的董责险经纪人,我如何看此次事件。
01经纪人为谁服务
没有立场,服务便没有对象。
经纪人要为谁负责,代表谁的利益,需要首先确定。在一些较简单的企财险业务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致,经纪人立场很明确。
但董责险的被保险人包含的范围很广,甚至董宇辉也有可能成为被保险人。那么当被保险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时,经纪人应当持谁的立场?我们就要看经纪服务委托书,是和谁签的?谁付费了?经纪人自然就站谁的立场。
在绝大多数董责险业务中,经纪服务协议的甲方为公司,这就决定了经纪人的立场是公司立场。公司代表是谁,通常经纪人就向其负责。
但有很多实控人平时不关注保险业务,关键时候也就会失去经纪人服务。所以为了赢得主动,实控人最好亲自对接经纪公司或安排绝对信任的CEO来对接。
经纪人不参与公司内部斗争,一般我会提出确定保险联络人,在没有公司进一步书面文件之前,我就以保险联络人的指令作为工作内容。
在“小作文”事件中,俞总更换了CEO,客观上也有掌控经纪人服务的作用。也只有经纪人明确了该向谁汇报,为谁负责时,后面的工作才可以较为顺利地展开,实现最初的投保目的,优先保护最关键的被保险人。
02经纪人可以做什么
董责险业务是较复杂的保险业务,要服务好客户,靠我一个人是不够的,当遭遇突发重大事件时,我必然第一时间联系公司总部,集合明亚的内外部资源组成理赔服务小组,集众人的智慧分析案情,并提供高价值的建议。
这里我需要再次强调一下,各位客户大大购买的保险经纪服务不是我个人提供的服务,而是明亚的服务,服务费也是付给明亚的。
与投保时泛泛而谈的风险分析不同,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分析更为具体。以下几个关键分析判断,便是我对“小作文”事件与董责险业务关联的剖析。
03责任风险分析,各种风险的可能性有多大?
目前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孙某某和董某某的明争暗斗,余某某的杀伐决断和公开澄清,包括事件导火索小编的关键陈述发言,均可能构成不当行为。这些董责险的被保险人可能为后面的一系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我们分析的重点就是不当行为是否构成,损害结果是否客观存在,不当行为和损害结果是否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A:董宇辉说小编是“胡回复”,有可能是一种主动的更正(属于虚假陈述主动揭露的一种形式)。如果我们认为小编使用公司官方账号,在公众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有代表公司进行虚假陈述误导投资者的嫌疑。那么之后造成的股价波动,则很可能遭受投资者索赔。
投资者因股票损失对公司和个人提出的索赔是董责险证券责任的赔偿范围。但这种可能性极低,这也是为什么目前还没有发现有律师主张进行集体诉讼的原因。
小编的评论回复有没有虚构事实,故意夸大,隐瞒事实,并最终影响投资者判断,目前看内容可信度较高,如需举证虚假陈述难度较大。董宇辉的回复,是不是可以代表公司对小编陈述的否认(更正)?当时董宇辉仅是一名主播,并非公司代表,其言论还不能代表公司。且后续小编也回应自己没有“胡说”,并进行了详细举证,举证后董宇辉和东方甄选均未对此进行否认。
我们更需要看到小编的“胡回复”和东方甄选的股票波动是否有着因果关系,这一点是很难举证的。典型的证券责任案件构成要件中,需要涉事公司和个人均有着明显的过错行为,比如正式发布不实内容的公开信息披露,进行诱多或者诱空,揭露后被主管部门处罚。举证难度大,虽然股价确有大幅波动,立案也有困难。
B:东方甄选的公告披露中指出孙东旭存在“对品牌及声誉管理不善”,且孙先生对此确认无异议,并没有任何申索。有主张,有确认,小孙的履职不善行为坐实。
做错事的高管除了免职外,也可能会有民事赔偿责任,若民事赔偿责任成立,或被起诉,董责险是会触发的。这是在于高管的不当行为,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则会面临公司的索赔。当董责险保单并没有对被保险人互诉免责时,小孙是可以得到董责险的保障的。
问题就在于公司的损失如何计算?品牌和声誉损失有多大?股票是跌了,但是现在又涨起来了。董宇辉也没有离开,现在正在和老俞直播卖货,损失举证有难度。最关键的是,作为公司实控人,老俞只是对孙免职,以后说不定还是要用孙的,那么还有可能起诉孙吗?
唯一的可能性就在于中小股东对孙有意见,发起股东派生诉讼,但依然还是损失举证的问题,可能主张不了多少赔偿。但会触发董责险的派生诉讼响应费用,以及side A部分的赔偿。
假设很不幸,公司非常倒霉吃到一个证券责任,若保单整体赔偿额度因SideC 优先触发而被耗完,此时SideA已没有保障额度,若小孙个人没有超赔额度或者Side A DIC 额度,则虽然可以豁免被追偿,但面对派生诉讼恐怕还是要自己“吐血”出来了。所以公司的高保额,也会起到保护个人的作用。
C:东方甄选对小孙的免职行为或属于不当雇佣。尤其是当孙的行为是经过公司授意的情况下,公司直接解除其CEO的职位,若没有沟通到位,孙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赔偿的。
由于此前东方甄选已经公告了“孙与董事会并无任何分歧,并无向本公司提出任何申索”,若孙真的进行了仲裁,便是对这份公告的公开打脸。
除了会触发董责险Side D的不当雇佣外,还会直接坐实公司在证券市场的虚假陈述,由此引发的股价波动可就属于证券责任了。当保险联络人是老俞时,这部分的分析我们是不会发给小孙的。
04证券责任触发的可能性有多大?
我们换个思路,如果有人要以证券责任起诉,要过哪些关?我们如何设防。
首先要分析对方会从哪里攻击,小编,小孙,证监会?这是董责险事故预防的部分,明亚可以对接国内顶级的律所资源为公司设计方案。
若不幸,证监会开始问询了,如何应对问询甚至调查依然需要顶级法律顾问的咨询,并且这部分保险可以理赔,交给明亚处理就行。
当调查结束后,如果依然很不幸吃到处罚,坐实了虚假陈述,马上就要准备应对民事诉讼调解。提供一个关键要素就是基准日,并且要立刻处理,有机会把对股民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这次“小作文”事件中,相关的公告和背后的关键关系处理,最终有效地维持了股价稳定,且信披瑕疵并不明显,大股东套现和操控股价的意图不明显,证券责任风险较低。
香港证监会至今还没有针对此事进行问询,我们应当有冷静的判断,同时也需要防患于未然。
一旦被问询,迅速决策是否要通知保险公司,评估此次风险,为续保争取好条件提前谋划。若已被媒体披露受到问询,则必要时可出具不予索赔承诺。并根据事件发展随时准备撤销和更新续保方案,这需要投入大量精力,依然可以交给明亚保险经纪来处理。
以上为个人拙见,不代表明亚保险经纪最终意见。不妥之处,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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